吴访非,三级教授,管理学院建设法研究所, 沈阳建筑大学“教学名师” 沈阳建筑大学“第一届专业负责人”《建设法》、,注册企业法律顾问,是“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”辽宁考区特聘教授。一、硕士导师研究方向:1、会计理论与实务(法务会计方向)2、管理科学与工程:具体研究方向:《建筑企业风险管理》《土地与房屋交易制度》和《房屋与土地征收》等。二、主讲课程:《房地产法学》、 《建设法》、 、《合同法》、《经济法》、《刑法学》、《担保法》、《商法》、《经典案例分析》等。从事教学和科研二十多年,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。教材6部,主持参与国家、省、市课题30多项,获奖20余项。三、教学工作在教学中,认真备课,注重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,重视教学方法改革,采用案例法,一方面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领会,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,取得了好的教学效果,深受学生的好评,获得学校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,获学校教学优秀课三等奖。在省专业评估中,充分发挥三十多年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的经验,与其他同志通力合作,顺利地通过了新办专业的评估,得到了专家的好评。作为一名专业负责人。在专业建设方面,精通专业教学体系,积极探索工程建设法方向办学特色,注重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的改革。制定和完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、专业学生实习大纲、实习计划等教学文件。经常找学生谈心,做到教书又育人,课上是学生的老师,课下成为学生的朋友。四、获得的荣誉 1 、2002、2005、2006、2007、2008、20、2015、2016年八次获学校“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;2005、2006、2008、2009、2016五次获学校“先进工作者”荣誉称号;2006年获学校“优秀共产党员”荣誉称号;2008、20、2016年连续三次获学校教育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;2008、2010年两次获“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”荣誉称号;2009年被评为学校“第一届专业负责人”;2015年获得学校“教学名师”荣誉称号;2018获得学校“从教 30年荣誉教师”称号。五、教学特点: 本人在20多年的法学教学工作经历中,探索并形成了“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结合”,“讲授式教学方法与启发式教学方法并举”,“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教学并重”,能充分体现“以学生为主体,以教师为主导”教学思想的教学活动模式,深受学生的欢迎,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,2004、2005、2006、2007、2008、2009年连续教学质量考核为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