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瑞三,男,1960年5月生人,中共党员,工学和法学双学士、法学硕士学位,三级教授,研究生导师,辽宁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教师。现任沈阳建筑大学副校长、党委常委。1983年7月大学本科毕业,1988年1月—1993年4月任学校团委书记,1993年5月—1998年1月任学校建筑材料系书记,1998年1月—2000年12月任材料系主任兼书记、星光建材分院院长,2001年1月—2009年12月任学校学生工作部部长、学生处处长,2010年1月—2014年12月学校科技处处长,2014年12月--学校副校长。主要社会学术兼职有,辽宁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研究会常务理事,辽宁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。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评审、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评审、辽宁省科技成果奖评审、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、辽宁省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师职称评审专家。任高级职称以来,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30余篇;出版专著2部,主编、参编著作10余部。主持和参加世行贷款项目,教育部思想政治教育重大课题、教育部规划课题、住建部项目、省社科基金、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、省科技厅项目、省教育厅项目、省社科联项目、沈阳市科技计划、沈阳市基金计划等科研、教研项目30余项。获辽宁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,二等奖1项,辽宁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省级一等奖1项,辽宁省科技进步奖2等奖2项,三等奖2项。讲授过的研究生课程主要有《执政党建设研究》;本科生课程主要有《法律基础》、《企业管理》、《普通逻辑学》《大学生修养》、《形势与任务》、《学生就业指导》等。